關于2018-2019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教學檢查的通知 教務處定于3月14日至15日深入各系進行期初教學檢查,現將期初教學檢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檢查時間 各系自查時間:2019年3月8日至3月13日 教務處抽查時間: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 二、檢查內容 各專業(yè)學期授課任務安排表、教師教學任務書、教師上課到位及授課時“五有”情況、教師教學狀態(tài)、學生上課出勤及學習狀態(tài)情況、新課表的運行情況、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的執(zhí)行;各系學期工作計劃及近期工作安排情況、教研室工作計劃、補考的組織安排等、上學期試卷裝訂。 三、檢查重點 1. 各專業(yè)學期授課任務安排表和教師上課到位及授課時“五有”情況(教學任務書及教師五有材料各系自行保存); 2.各系本學期教學工作計劃、本學期教研室工作計劃; 3.各系期初開學工作布置會議; 4.各系落實教學樓衛(wèi)生值班安排。小學教育系負責毓秀樓A樓、旅游與公共管理系負責B樓、學前教育系負責C樓、商貿與電子信息系負責以智樓、藝術與設計系負責鯤池樓。各系安排學生會成員值班,嚴禁帶早點及垃圾進入教室,確保教學樓衛(wèi)生。 四、檢查方式 根據本《通知》精神,各系開展自查,并填寫自查表(教務處下載中心可下載)。教務處通過現場巡視、查閱材料等方式開展檢查。 五、需要報送材料如下:(均提交復印件,原件系留存) 1. 各系提交至少三位以上教師(不同教研室教師)五有教學材料復印件; 2. 各系本學期教學工作計劃、教研室工作計劃; 3. 各系本學期公開課安排表; 4.各系期初教學工作會議記錄(不少于兩次); 5. 各系自查表(教務處下載中心可下載)一份; 以上材料請于3月14日(星期四)和3月15日(星期五)到各系進行檢查時現場收取,逾期不再受理。 教務處 2019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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